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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2017-06-12 08:12  

 

 

各二级学院()

根据《肇庆学院教学工作评价实施办法》和教学工作的实际,现就开展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教资格审查

根据《肇庆学院关于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的暂行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的学生,取消其该课程的评教资格:1、本学期所学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缺课累计达该课程计划学时的三分之一者;2、本学期所学课程未按有关规定完成作业、实验者。

各单位务必通知到位,请任课教师认真做好评教资格审查,将无评教资格的学生名单提交到该课程开设的单位,学院()审核后把名单汇总,打印盖章并在612日下午5点前报送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行政楼424)姚老师或冯老师,同时将电子版发至22019577@qq.com

二、评教时间

1.试评时间:2017610日至612日。

2.正式评教时间: 2017614日(星期三)至621日(星期三)。

三、在试评过程中,如果发现课程或教师与实际不相符,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并与冯老师沟通联系,联系电话:2716630

四、评教的电脑安排

由于学生都能手机、电脑等设备上网进行测评,不再统一安排机房进行集中评教。

五、为保证评教结果对每位教师的公平公正,请各二级学院组织专人对学生进行网上评教的辅导,讲解评教的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并要求学生客观、真实评价教师,全选“★★★★★”或“★”的不能提交。

六、严禁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教,违反者双方均给予处分。

七、不参加评教的学生,将不能查询成绩和选课,后果由其本人承担。请各单位务必做好评教的组织管理工作。

附件1  XX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取消网上评教成绩学生名单

附件学生网上评教操作说明

 

 

 

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201768

 

 

 

 

 

 

 

附件【附件1取消评教资格名单.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 学生网上评教操作说明.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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