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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新办本科专业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
2017-11-14 11:40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校本科专业的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新办本科专业教学水平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迎接省教育厅组织的学士学位评审以及新专业评估,学校决定对2018年有首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进行校内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评专业

 酒店管理(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

书法学(文学院)

工艺美术(美术学院)

二、评估标准

     详见《肇庆学院新办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

三、评估工作安排

(一)自评阶段:20171115日-1215

受评专业所在学院依据《肇庆学院新办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的各项指标要求,逐条对照检查,撰写自评报告,填妥《肇庆学院本科专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同时,根据每个观测点,做好相关佐证材料的归档工作。

(二)校内专家组实地评估阶段:20171218日至29

由学校组织新办专业评估专家组,对上述专业进行实地考察评估。主要程序如下:

1.听取学院领导对新办专业自评情况的汇报(PPT);

2.查阅专业建设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初步评估;

3.了解、查看新专业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图书资料、实验室、教学设备等);

4.组织部分教师与学生进行座谈;

5.集中评议,形成新办专业评估报告。

(三)整改建设阶段:20181-3

受评专业根据专家组反馈的意见,开展进一步的整改建设。

(四)迎接学士学位评审专家组评估阶段:20183-4

完成《广东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此表由教务处提供),形成新办专业建设汇报材料,做好迎接学士学位评审专家组进校评审(具体时间由教务处统筹)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受评专业所在单位要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精神,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成立以主要行政领导负责的专业评估与学士学位审核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限期落实,认真开展专业的自查自建工作。

(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教学单位,努力解决新办专业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建设和整改的成效。

请受评专业所在学院于1215日前将新专业自评报告和填妥的附件2电子版发送邮箱272618270@qq.com。联系人:唐辉, 联系电话:2716630

 

附件1.肇庆学院新办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2.肇庆学院本科专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院长办公室

                                 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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