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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6-01-09 16:35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校本科专业建设工作,提升新办本科专业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我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数字经济(经济与管理学院)

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

数据计算及应用(数学与统计学院)

二、评估依据

《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1)。

三、评估工作安排

(一)专业自评(202619日-38日)

受评专业依据《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的各项指标及观测点要求,逐条对照检查,撰写自评报告并整理支撑材料。同时,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见附件2)。

(二)专家评估(202639-20日)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各专业的自评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情况进行必要的实地考查。

(三)自评整改(20263月底)

受评专业根据专家评估反馈意见,开展整改,完善相关材料。

(四)评议与报送材料(20264月)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相关评议工作并报送材料(具体时间由教务部统筹)。

四、具体要求

(一)受评专业所在学院要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精神,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成立以主要行政领导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限期落实,认真开展专业自查自建工作。

(二)受评专业于38日前将新专业自评报告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42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余晓丹, 电话:2716687


附件:1.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2.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619


附件【附件1. 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 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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