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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师范专业认证标准解读:合作与实践——导师队伍
2021-12-01 09:32  

 

实行高校教师与优秀中学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有遴选、培训、评价和支持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制度与措施。“双导师”数量充足,相对稳定,责权明确,有效履职。

 

内涵解读

 

高校教师与中学优秀教师共同指导师范生教育实践是实现协同育人的根本要求,是确保师范生获得教师教育知识与提升教育实践智慧不可或缺的环节。该指标高校建立师范生教育实践的“双导师”指导制度,对导师遴选、工作要求、业务培训、实践指导、条件保障、考核标准均有明确规定;通过出台与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等挂钩的支持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专门制度与措施,打造数量足够、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熟悉中学教学实践的校内教育实践指导教师队伍;采取驻校指导、巡回指导和远程指导等多种方式,通过专题研究、协同教研、定期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双导师”的专业化水平和实践指导能力。

 

考查要点

 

1.制定高校教师与中学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有遴选、培训、评价和支持“双导师”指导实践的相关制度与具体措施,在导师遴选、实践指导、能力提升、条件保障与考核评价等方面有具体标准和明确要求。

 

2.出台了支持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制度与措施,把对中学的教科研和实践指导以及培训纳入教师的工作范围并计算工作量。“双导师”数量足、稳定性强、责权利明确,一般每2个实践基地配备不少于1个高校导师,每4个实习生配备不少于1个基地导师,高校导师、中学导师、实习小组签订责权利明确的三方协议。

 

3.通过专题培训、合作研究、现场研讨、网络研修等方式组织对“双导师”的定期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有制度,有做法,有成效。

 

4.学校定期对“双导师”有效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动态调整“双导师”队伍成员。

 

佐证材料

 

1.“双导师”制度的相关材料。

 

2.近4年遴选的“双导师”名册等档案资料。

 

3.教育实践“双导师”的工作计划、工作记录、成效评价等相关材料。

 

4.学校对“双导师”开展相关培训或专业指导活动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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