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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2016-06-08 10:58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评价实施办法和教学工作的实际,现就开展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教资格审查

根据《肇庆学院关于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的暂行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的学生,取消其该课程的评教资格:1、本学期所学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缺课累计达该课程计划学时的三分之一者;2、本学期所学课程未按有关规定完成作业、实验者。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位,请任课教师认真做好评教资格审查,将无评教资格的学生名单提交到该课程开设的单位,学院()审核后把名单汇总,打印盖章并在614日下午5点前报送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行政楼424),同时将电子版发至272618270@qq.com

注意:被取消资格的学生仍需在评教时进行评教,否则不能参加选课,其对教师的评价成绩由后台管理进行统一删除。

二、评教时间

1、试评时间:612日至613日。

2、正式评教时间: 615日(星期三)至617日(星期五)。如果教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正式评教时间另行通知。

三、为避免教师姓名与所授课程不符、课程与开课班级不符等问题,各单位教学秘书在试评前仔细检查本单位教师上课的课程和班级,并务必安排各班级学生进行试评,如试评期间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叶庆老师联系解决,电话:2716047

四、评教的电脑安排

由于教务系统的更换升级,无法承受大批量学生集中测评,2015级学生不再统一安排机房进行集中评教。请各学院克服困难,通知2013级、2014级、2015级所有学生按期完成网上评教活动。

五、为保证评教结果对每位教师的公平公正,请各二级学院组织专人对学生进行网上评教的辅导,讲解评教的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使其明确评教的严肃性及意义。

六、严禁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教,违反者双方均给予处分。

七、不参加评教的学生,将不能查询成绩和选课,后果由其本人承担。请各单位务必做好评教的组织管理工作。

附件1XX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取消网上评教成绩学生名单

附件2学生网上评教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

附件3:关于学生网上评教中个别问题的操作方法说明

 

 

                                  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201668

 

 


 

附件【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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