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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2017-12-22 11:49  

 

 

各二级学院:

根据《肇庆学院教学工作评价实施办法》和教学工作的实际,现就开展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教资格审查

根据《肇庆学院关于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的暂行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的学生,取消其该课程的评教资格:1、本学期所学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缺课时数累计达到该课程计划学时的三分之一者;2、本学期所学课程未按有关规定完成作业、实验者。

各单位务必通知到位,请任课教师认真做好学生评教资格审查,将无评教资格的学生名单提交到该课程开设的单位,学院审核后将名单汇总,打印盖章并在1227日下班前报送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行政楼424)姚芳,同时将电子版发至22019577@qq.com

二、评教日程安排

1.检查时间:20171222日下午4点至25日下午4点。

学生登录评教系统,不需要评教,只需检查课程或授课教师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如果相符,则退出系统;如果不相符,请学生把相关情况反馈给学习委员,再反馈给二级学院教务员,教务员核对授课老师是否完成并提交教学日历,如果是教学日历不正确,则请于20171227日下班前修改好,如果教学日历正确,请教务员与冯老师统一沟通解决。

2.正式评教时间:20171229日下午4点至201813日早上8点。

正式评教过程中,如果发现课程或教师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则不需要对该课程或教师进行评价。同时把相关情况反馈给学习委员,再反馈给二级学院教务员,教务员与冯老师统一沟通处理。

三、请各开课单位核对课程类别,见附件3,如果课程类别不正确,请于20171226日中午前修改好,打印盖章报送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行政楼424)冯老师,并将电子版发至1430259311@qq.com

四、评教系统的数据以教务系统里教学日历的数据为准,请授课教师于20171227日下班前完善和提交教学日历,否则,学生将无法对相应课程和授课教师进行评教。

五、评教的电脑安排

学生自行使用电脑或手机等设备上网进行评教,不再统一安排机房进行集中评教。

六、为保证评教结果对每位教师的公平公正,请各二级学院组织专人对学生进行网上评教的辅导,讲解评教的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并要求学生客观、真实评价教师,全选“★★★★★”或“★”的不能提交。

七、严禁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教,违反者双方均给予处分。

八、联系电话:姚老师 2716687, 冯老师 2716630

 

附件1  XX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取消网上评教资格学生名单

附件学生网上评教操作说明

附件课程类别

 

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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