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课单位:
根据《肇庆学院教学工作评价实施办法》和教学工作的实际,现就开展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教资格审查
根据《肇庆学院关于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的暂行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的学生,取消其本门课程的评教资格:1.本学期所学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缺课时数累计达到该课程计划学时的三分之一;2.本学期所学课程未按有关规定完成作业、实验等教学环节。
各单位务必通知任课教师认真做好学生评教资格审查工作,将取消评教资格的学生名单提交到该门课程的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对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盖章的纸质材料于12月16日下班前报送到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行政楼42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22019577@qq.com。
二、检查教学日历提交情况
评教系统的数据以教务系统里教学日历数据为准,教学日历(包括上课时间、地点、教学环节类型、教师姓名和工号等信息)在本学期初已经提交,教务员须核对好相关数据。如因教学日历问题导致学生无法评教,影响教师的评优、评先及职称评定,后果自负。
三、评教日程安排
1.试评时间:2019年12月10日下午5点至12月11日下午3点。
学生登录评教系统,不需要评教(试评分数无效),只需检查课程与授课教师信息是否正确,如果正确,则退出系统;如果不正确,则把相关情况反馈给学习委员,由学习委员集中反馈给二级学院教务员,再由教务员于试评结束前反馈到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2.正式评教时间:12月13日下午4点至12月17日晚上12点。
正式评教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问题,将情况统一由学习委员集中反馈给二级学院教务员,再由教务员于评教结束前反馈到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自行使用电脑等设备进行网上评教,不再统一安排机房。
2.为保证评教结果的公平公正,请各二级学院组织专人对学生进行网上评教的辅导,讲解评教的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并要求学生客观、真实评价教师。
3.严禁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教。
联系电话:姚芳 2716687 。
附件1 XX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取消网上评教资格学生名单
附件2 学生网上评教操作说明
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