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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2024-05-24 11:01  

各开课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拟开展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资格审查

根据《肇庆学院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其本门课程的评教资格:1.旷课、请假的课时数累计达到或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总学时数1/3者;2.未交作业或缺做实验的次数达到或超过教学规定次数1/3者;3.构成课程学习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者。各单位务必通知任课教师认真做好学生评教资格审查工作,将取消评教资格的学生名单提交到该门课程的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对名单进行审核,并请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汇总至附件1,将盖章的纸质材料于63日(星期一)下班前报送到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行政楼一楼124),同时将电子版发至22019577@qq.com

二、检查教学日历提交情况

评教系统的数据以教务系统里的开课信息和教学日历数据为准,教学日历(包括上课时间、地点、教学环节类型、教师姓名和工号等信息),请各教学单位务必组织核对相关授课信息。如因教学日历等问题导致学生无法评教,责任自负。

三、评教日程安排

(一)课程评价类型设定时间:527日(星期一)至531(星期五)17:00

1.本轮学生评教工作将依托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开展,请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和平台管理员根据开课情况认真审查授课情况,确保参加评教课程及授课教师和学生的相关信息无误。认真填写每门课程的“评价类型”,在八个类别(专业理论课程;专业理论(含实验)课程;术科技能课程;实验课程;公共体育课程;公共课/公选课/通识课程;思政课程;不参评)中选一项填好,评教指标体系依据课程“评价类型”设定,课程“评价类型”设定方法见附件2

2.关于代课教师是否参评的要求:总学时48学时以上,代课满1/3的可参评;总学时16-32学时,代课满1/2的可参评;其余不参评。

3.对于总课时数少于8学时的课程,不参评。

(二)试评时间:63日(星期一)15:0065日(星期三)15:00

1.请各班学习委员提前测试6515:00完成测试并将相关问题反馈给各学院教学秘书。

2.学生登录评教系统,不需要评教(试评分数无效),只需检查课程与授课教师信息是否正确,如正确则退出系统;如不正确,请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学习委员,由学习委员集中反馈给二级学院教学秘书。

3.教学秘书将学院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如果是开课单位导致的问题,则反馈给相关开课单位的教学秘书,不要因延误反馈信息而影响评教进程。

(三)正式评教时间:611日(星期二)15:00616日(星期日)15:00

正式评教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问题,由各班学习委员将情况集中反馈给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再教学秘书及时反馈到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四、其他注意事项

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支持学生在手机或电脑进行网上评教,参考附件3为提高学生评教的参与率,保证评教结果的公平公正,杜绝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教的情况,建议各二级学院以专题班会的形式组织学生通过手机开展集中评教。评教开始前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对学生进行辅导,讲解评教的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并要求学生客观、真实地评价教师。

工作联系人:余晓丹、姚芳,电话:2716687;陆盛,2752006

附件:1.取消网上评教资格学生名单

2.教学单位系统管理员设置课程评价类型操作说明

3.学生网上评教操作说明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4524


附件【附件1 取消网上评教资格学生名单.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 教学单位系统管理员设置课程评价类型操作说明.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 学生网上评教操作说明.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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