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依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文件精神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优总结工作的通知》要求,现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对2018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2018届所有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包括双学位毕业生的)。
二、检测工作程序
1.报送检测工作联络员和检测日期
请各二级学院确定一名毕业论文检测工作联络员负责协调毕业论文检测工作的相关事宜。根据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安排,报送检测日期。报送格式按附件1填写,盖章后于3月26号下午下班前交到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行政楼424室)。各二级学院需在5月8号前完成所有毕业论文检测工作。
2.信息核对
联络员需从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获取毕业生和指导教师信息,并核对和完善,将电子版表格于3月28日中午下班前发至1430259311@qq.com。在2016年的论文检测中,已导入大部分教师的信息,教师的账号和密码维持不变,如有新指导教师,需填报新教师的信息。
3.学生自行检测
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毕业生通过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自行检测。
使用方法详见附件《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学生使用手册》。(注:双学位论文的登录账号与第一专业论文的登录账号不同。)上传论文前,请慎重考虑,根据系统设置,如果误上传了草稿版本,则无法退回。请征求导师的意见后,使用正式定稿的论文进行检测。
4.教师评阅论文
论文指导教师待学生检测完后,即可查看所指导学生的论文检测结果。请各位指导教师及时选择修改意见(“通过”、“不通过,建议修改”、“不通过”中之一项)和填写审阅意见,并以检测结果作为毕业生参加论文答辩的参考条件之一。使用方法详见附件《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教师使用手册》。
三、其他事项
1.附件2至3仅发电子版,通过OA平台发给各单位收文员。
2.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联系人:冯老师;联系地址:行政楼424室;联系电话:2716630。
附件:1.《论文检测工作联络员和检测日期》
2.《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学生使用手册》
3.《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教师使用手册》
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