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评价实施办法和教学工作的实际,现就开展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教资格审查
根据《肇庆学院关于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的暂行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的学生,取消其该课程的评教资格:1、本学期所学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缺课累计达该课程计划学时的三分之一者;2、本学期所学课程未按有关规定完成作业、实验者。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位,请任课教师认真做好评教资格审查,将无评教资格的学生名单提交到该课程开设的单位,学院(部)审核后把名单汇总,打印盖章并在6月13日下午5点前报送教学评估中心 (行政楼124室),电子版发至290802558@qq.com。
注意:被取消资格的学生仍需在评教时进行评教,否则不能参加选课,其对教师的评价成绩由后台管理进行统一删除。
二、评教时间
1、试评时间:6月12-13日。
2、正式评教时间:6月16日(星期一)至6月22日(星期日)。
三、为避免教师姓名与所授课程不符、课程与开课班级不符等问题,各单位教学秘书务必在试评前仔细检查本单位教师上课的课程和班级。如试评期间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叶庆老师联系解决,电话:2716047。
四、评教的电脑安排
经调查,2010、2011、2012以及2013级大部分学生宿舍已配备私人电脑,请该部分学生利用宿舍电脑参评。
学校将与教师教育学院协商,统一安排2间机房,集中供宿舍无电脑的学生进行网上评教,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为保证评教结果对每位教师的公平公正,请各二级学院组织专人对学生进行网上评教的辅导,讲解评教的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使其明确评教的严肃性及意义。
六、严禁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教,违反者双方均给予处分。
七、不参加评教的学生,将不能查询成绩和选课,后果由其本人承担。请各单位务必做好评教的组织管理工作。
教学评估中心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