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评价实施办法和教学工作的实际,现就开展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教资格审查。
根据《肇庆学院关于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的暂行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的学生,取消其该课程的评教资格:
1、本学期所学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缺课累计达该课程计划学时的三分之一者;
2、本学期所学课程未按有关规定完成作业、实验者。
请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认真做好评教资格审查,在12月19日前将无评教资格的学生名单提交到该课程开设的学院,经审核后由各学院通知学生,并将名单报送教学质量评价与督导处,联系人:陆老师,电话:2716490。
二、评教时间:12月20日(星期二)至12月27日(星期二)。
三、为避免教师姓名与所授课程不符、课程与开课班级不符等问题,各学院教学秘书务必在评教前仔细检查本单位教师上课的课程和班级,并进行试评(试评成绩无效)。如发现错、漏等问题,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叶庆老师联系解决。
四、鉴于2008级、2009级、2010级大部分学生都有自己的电脑,学校不再集中组织网上评教工作,请2008级、2009级、2010级学生利用宿舍电脑参评。
五、2011级新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评教活动。评教时间定于12月21日(星期三)14:40—17:15。每位学生的操作时间安排为15分钟。请各学院按照具体上机时间、地点(另发),安排专人负责学生到场参评。如因个别原因不能参加集中评教的学生,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网上评教。
六、严禁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教,违反者双方均给予处分。
七、不参加评教的学生,将不能查询成绩、选课等,后果由其本人承担。请各单位务必做好评教的组织管理工作。
教学质量评价与督导处
2011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