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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的通知
2017-03-15 16:52  

 

 

各二级学院:

依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文件精神,为加强在校生学术道德建设,杜绝毕业论文(设计)的抄袭、拷贝或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继续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对2017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2017届全体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包括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测办法

1,确定负责人和检测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确定一名论文检测负责人,并把负责人的姓名和检测系统开放日期按附件1的格式填写,盖章后于320号前交到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2、信息收集

各二级学院根据给定Excel表格(见附件)的格式收集毕业生和论文指导教师的信息,以学院为单位整理汇总后将电子版表格于324日前发至1430259311@qq.com。在2016年的论文检测中,已导入大部分教师的信息,教师的账号和密码维持不变,如有新入职教师负责论文指导工作,只需填报新教师的信息即可。

3、学生自行检测

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毕业生通过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自行检测使用方法详见附件《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学生使用手册》。(注:双学位论文的登录账号与第一专业论文的登录账号不同。上传论文前,请慎重考虑,根据系统设置,每位学生只有一次检测机会,请征求导师的意见后,使用正式定稿的论文进行检测。)

4、教师评阅论文

论文指导教师待学生检测完后,即可查看所指导学生的论文检测结果。请各位指导教师及时选择修改意见(“通过”、“不通过,建议修改”、“不通过”中之一项)和填写审阅意见,并以检测结果作为毕业生参加论文答辩的参考条件之一。使用方法详见附件《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教师使用手册》。

三、检测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与管理,从源头上杜绝抄袭作假行为。论文指导教师应按教务处的相关要求认真指导毕业生,使学生能在答辩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工作。

四、其它事项

附件16仅发电子版,通过OA平台发给各单位收文员。

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联系人:冯老师;联系地点:行政楼424室;联系电话:2716630

 

附件:1、《XX学院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安排》

2、《XX学院学生信息格式示例(2017届毕业生)》

3、《XX学院双学位学生信息格式示例(2017届毕业生)》

4、《XX学院指导教师信息格式示例(2016-2017新增指导教师)》

5、《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学生使用手册》

6、《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教师使用手册

 

 

                                             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2017315

 

 

附件【2017届毕业论文检测负责人.docx已下载
附件【XX学院双学位学生信息格式示例(2017届毕业生).xls已下载
附件【XX学院学生信息格式示例(2017届毕业生).xls已下载
附件【XX学院指导教师信息格式示例(2016-2017新增指导教师).xls已下载
附件【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教师使用手册.doc已下载
附件【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学生使用手册.doc已下载
附件【关于对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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