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肇庆学院教学工作评价实施办法》和教学工作的实际,现就开展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教资格审查
根据《肇庆学院关于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的暂行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的学生,取消其该课程的评教资格:1、本学期所学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缺课累计达该课程计划学时的三分之一者;2、本学期所学课程未按有关规定完成作业、实验者。
各单位务必通知到位,请任课教师认真做好评教资格审查,将无评教资格的学生名单提交到该课程开设的单位,学院(部)审核后把名单汇总,打印盖章并在6月12日下午5点前报送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行政楼424室)姚老师或冯老师,同时将电子版发至22019577@qq.com。
二、评教时间
1.试评时间:2017年6月10日至6月12日。
2.正式评教时间: 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至6月21日(星期三)。
三、在试评过程中,如果发现课程或教师与实际不相符,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并与冯老师沟通联系,联系电话:2716630。
四、评教的电脑安排
由于学生都能手机、电脑等设备上网进行测评,不再统一安排机房进行集中评教。
五、为保证评教结果对每位教师的公平公正,请各二级学院组织专人对学生进行网上评教的辅导,讲解评教的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并要求学生客观、真实评价教师,全选“★★★★★”或“★”的不能提交。
六、严禁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教,违反者双方均给予处分。
七、不参加评教的学生,将不能查询成绩和选课,后果由其本人承担。请各单位务必做好评教的组织管理工作。
附件1 XX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取消网上评教成绩学生名单
附件2 学生网上评教操作说明
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