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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2018-05-29 17:00  

 

 

 

各二级学院:

根据《肇庆学院教学工作评价实施办法》和教学工作的实际,现就开展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教资格审查

根据《肇庆学院关于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的暂行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的学生,取消其本门课程的评教资格:1.本学期所学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缺课时数累计达到该课程计划学时的三分之一;2.本学期所学课程未按有关规定完成作业、实验。

各单位务必通知到位,请任课教师认真做好学生评教资格的审查,将自己任课课程内无评教资格的学生名单提交到该课程的开课单位,开课单位审核后将名单汇总,打印盖章并在64日上午下班前报送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行政楼124),同时将电子版发至340175847@qq.com

二、教学日历提交

评教系统的数据以教务系统里教学日历的数据为准,请未提交教学日历的授课教师,在63日晚上12点前完善和提交教学日历。如因未提交教学日历导致无学生评教成绩,影响该教师的评优、评先及职称评定,责任自负。

三、评教日程安排

1.数据核对时间:201865日上午8点至66日下午5点。

学生登录评教系统,不需要评教,只需检查课程与授课教师信息是否正确,如果正确,则退出系统;如果不正确,则把相关情况反馈给学习委员,由学习委员集中反馈给二级学院教务员,由教务员与冯卓统一协商解决。

2.正式评教时间:2018611日下午3点至2018615日下午3点。

正式评教过程中,如果发现课程与授课教师信息不正确,则不需要对该课程或教师进行评价,同时把相关情况反馈给学习委员,由学习委员集中反馈给二级学院教务员,教务员与冯卓统一沟通处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自行使用电脑或手机等设备进行网上评教,不再统一安排机房进行集中评教。

2.为保证评教结果的公平公正,请各二级学院组织专人对学生进行网上评教的辅导,讲解评教的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并要求学生客观、真实评价教师。评教指标选项全选“★★★★★”或“★”的不能提交。

3.严禁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教。

 

联系电话:胡庆 2752006, 冯卓 2716630

附件1  XX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取消网上评教资格学生名单

附件学生网上评教操作说明

 

 

 

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2018529

 

附件【附件1 取消评教资格名单.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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