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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的通知
2019-03-13 09:17  

 

 

各二级学院:

依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文件精神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优总结工作的通知》要求,现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对2019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2019届所有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包括双学位毕业生)。

二、检测工作程序

1.安排检测工作联络员参加培训

请各二级学院确定一名论文检测工作联络员负责协调毕业论文检测工作的相关事宜,并参加培训,培训内容是关于论文检测系统的使用方法以及注意事项,培训时间为314号下午3点,地点在行政楼124室。

2.信息核对和报送检测日期

联络员需从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获取毕业生和指导教师信息,并核对和完善,将电子版表格于319日前发至1430259311@qq.com2018年已导入大部分教师的信息,教师的账号和密码维持不变,如有新指导教师,需填报新教师的信息。

根据教务处的毕业论文工作安排,报送检测日期。按附件1填写,盖章后于319日前交到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行政楼424室),电子版发至1430259311@qq.com

3.学生自行检测

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毕业生通过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自行检测

使用方法详见附件《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学生使用手册》。(注:双学位论文的登录账号与第一专业论文的登录账号不同。)上传论文前,请慎重考虑,根据系统设置,如果误上传了草稿版本,则无法退回。请征求导师的意见后,使用正式定稿的论文进行检测。每位学生有两次检测机会。

4.指导教师评阅论文

论文指导教师待学生检测完后,即可查看所指导学生的论文检测结果。指导教师须及时选择修改意见(“通过”、“不通过,建议修改”、“不通过”中之一项)和填写审阅意见,否则,学生无法参与第二次检测。使用方法详见附件《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教师使用手册》。

5.答辩结束后,各二级学院收集最终版论文,并发送至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中心将进一步抽检论文,并反馈结果给教务处。

三、其它事项

其它未明事项请联系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联系人:冯老师;地点:行政楼424室;电话:2716630

 

附件:1.《论文检测工作联络员和检测日期》

2.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学生使用手册》

3.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教师使用手册

 

 

 

 

                          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2019313

附件【论文检测工作联络员和检测日期.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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