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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2019-06-04 10:42  

 

 

各开课单位:

根据《肇庆学院教学工作评价实施办法》和教学工作的实际,现就开展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教资格审查

根据《肇庆学院关于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的暂行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的学生,取消其本门课程的评教资格:1.本学期所学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缺课时数累计达到该课程计划学时的三分之一;2.本学期所学课程未按有关规定完成作业、实验等。

各单位务必通知到位,请任课教师认真做好学生评教资格的审查,将所任课程无评教资格的学生名单提交到该课程的开课单位,开课单位审核后将名单汇总,打印盖章并在610日下班前报送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行政楼424),同时将电子版发至22019577@qq.com

二、检查教学日历提交情况

评教系统的数据以教务系统里教学日历数据为准,教学日历(包括上课时间、地点、教学环节类型、教师姓名和工号等信息)在开学初已经提交,如因教学日历问题导致学生无法评教,影响教师的评优、评先及职称评定,后果自负。教务员须核对好相关数据。

三、评教日程安排

1.试评时间:201964日下午6点至66日下午3点。

学生登录评教系统,不需要评教(试评分数无效),只需检查课程与授课教师信息是否正确,如果正确,则退出系统;如果不正确,则把相关情况反馈给学习委员,由学习委员集中反馈给二级学院教务员,再教务员于试评结束前反馈到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2.正式评教时间:612下午6618下午3

正式评教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问题,将情况统一由学习委员集中反馈给二级学院教务员,再教务员于评教结束前反馈到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自行使用电脑或手机等设备进行网上评教,不再统一安排机房。

2.为保证评教结果的公平公正,请各二级学院组织专人对学生进行网上评教的辅导,讲解评教的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并要求学生客观、真实评价教师。

3.严禁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教。

 

联系电话:姚芳 2716687, 冯卓 2716630

附件1  XX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取消网上评教资格学生名单

附件学生网上评教操作说明

 

 

 

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20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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