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学校《关于开展我校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网络教学的通知》(肇学校办〔2020〕7号)的要求,为确保我校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工作,引导广大教师自主保证在线教学质量,现将在线教学督导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校与学院两级督导应根据各教学单位防疫期间的在线教学方式制定《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在线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充分发挥专家督导的“督”与“导”作用,实时掌控教学情况,全面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网上教学工作秩序和质量。
二、在线教学评价标准
学校与学院两级督导应结合在线教学课程类型和平台实际对教师在线教学准备(教学资源计划、教学组织计划、支持条件等)、教学内容(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等)、教学过程(包括教学进度、互动交流、学习情况等)、教学效果等四个方面进行合理评价,并填报《肇庆学院在线教学质量评价表(试用)》(见附件1)。
三、在线教学规范
教师在网上教学过程中应遵守学校相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与教学规范。出现以下情形者,按《肇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报送相关职能部门:
(一)存在意识形态问题;
(二)教师在上课时段无在线教学答疑;
(三)存在较严重的科学性问题;
(四)网络教学资源有侵权行为;
(五)其它严重违背师德师风的行为。
四、在线教学督导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9日(周一)前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学院课程总表,各单位务必提交准确的课表信息(如有变动,请及时报备);
2.开展在线教学课程信息清单(见附件2);
3.在线授课的教学资源(包括《教学日历表》、授课PPT等);
4.各教学单位线上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五、工作说明
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由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组织开展,各教学单位督导工作由各单位组织开展。
工作联系人:姚芳、李晓云,电话:2716687、2716630、2752006,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2019577@qq.com 。
附件1:《肇庆学院在线教学质量评价表(试用)》
附件2:《在线教学课程信息清单》
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2020年3月5日
附件1:
肇庆学院在线教学质量评价表(试用)
授课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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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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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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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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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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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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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时间 |
年 月 日 第 周 星期 第 节 |
使用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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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指标 |
评价标准 |
很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非常差 |
教学准备 |
教师熟练使用所选用的在线教学平台或相关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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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准备充分,遇到在线平台网络故障等突发情况有相应的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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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过程 |
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目标组织教学,教学内容充实,有效利用在线资源,针对性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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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备课充分,讲课熟练,教风严谨,时间观念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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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鼓励学生在线提问,尊重和引导学生参与,有效开展师生互动、研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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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进行“课程思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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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地实施考勤,课堂各环节时间分配恰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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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效果 |
教学重点突出、难点突破,较好完成教学目标和教学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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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基本掌握教学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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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习获得感和满意度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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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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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
附件2:
学院在线教学课程信息清单
序号 |
课程名称 |
授课教师 |
使用平台 |
进入课程方式 (密码或二维码) |
备注 |
1 |
教育学 |
张三 |
雨课堂 |
二维码 |
实时更新 |
2 |
心理学 |
李四 |
QQ群课堂 |
QQ群11223344 |
|
3 |
药理学 |
王五 |
##平台 |
账号:111111 密码:11111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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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