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课单位:
根据《肇庆学院教学工作评价实施办法》和教学工作安排,现将开展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教资格审查
根据《肇庆学院关于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的暂行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的学生,取消其本门课程的评教资格:1.本学期所学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缺课时数累计达到该课程计划学时的三分之一;2.本学期所学课程未按有关规定完成作业、实验等教学环节。
各单位务必通知任课教师认真做好学生评教资格审查工作,将取消评教资格的学生名单提交到该门课程的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对名单进行审核汇总至附件2,并将盖章的纸质材料于12月9日(星期五)下班前报送到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行政楼12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22019577@qq.com。
二、检查教学日历提交情况
评教系统的数据以教务系统里的开课信息和教学日历数据为准,教学日历(包括上课时间、地点、教学环节类型、教师姓名和工号等信息),请各教学单位务必组织核对相关授课信息。如因教学日历等问题导致学生无法评教,影响教师的评优、评先及职称评定,后果自负。
三、评教日程安排
1. 评教资格审查时间:11月28日(星期一)至12月1日(星期四)17:00时。
工作要求: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开课情况认真审查授课情况,确保参加评教课程及授课教师和学生的相关信息无误。重新核对《附件3:课程评教类别》中的“课程评教类别”一列,选七类(01.专业理论课[注:以理论讲授为主];02.术科技能课;03.实验课;04.公共体育课;05.公共课/公选课/通识课;06.专业理论与实验课[注:理论讲授与实验并重,其中实验课时不得少于1/3];07.不参与评教)之一填好,不能留空,评教指标体系依据“课程评教类别”设定。将盖章的纸质版于12月1日(星期四)17:00前报送到行政楼42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1430259311@qq.com。
2.试评时间:12月4日(星期日)15:00时至12月7日(星期三)15:00时。
工作要求:(1)请各班学习委员提前测试反馈问题,12月7日15:00前全班测试完成并将相关问题反馈给各学院教学秘书;(2)学生登录评教系统,不需要评教(试评分数无效),只需检查课程与授课教师信息是否正确,如正确则退出系统;如不正确,请把相关情况反馈给学习委员,由学习委员集中反馈给二级学院教学秘书;(3)请教学秘书将学院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如果是开课单位导致的问题,则反馈给相关开课单位的教学秘书,不要因延误反馈信息而影响评教进程。
3.正式评教时间:12月11日(星期日)15:00时至12月16日(星期五)24:00时。
工作要求:正式评教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问题,由各班学习委员将情况集中反馈给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再由教学秘书及时反馈到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自行使用电脑进行网上评教,参考附件1。
2.为保证评教结果的公平公正,请各二级学院组织专人对学生进行网上评教的辅导,讲解评教的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并要求学生客观、真实评价教师。
3.严禁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教。
4.学生登录系统后,如修改了密码,要记住,如忘记,则无法再登录。
5.受疫情影响,评教工作安排时间紧迫,请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完成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姚芳 2716687 。
附件1 :学生网上评教操作说明
附件2 :取消网上评教资格学生名单
附件3 :课程评教类别
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202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