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迎接审核评估工作安排,现启动《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数据》填报工作。今年填报的数据,将由教育部教学评估中心直接生成《肇庆学院数据分析报告》,作为评估专家进校考察的重要材料,各单位务必认真填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客观反映学校的实际状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列表
各负责单位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1《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分工一览表》、附件2《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数据采集分工一览表》。数据的采集由各牵头单位负责,协助单位按牵头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数据。
二、确定填报人和审核人
各单位须提供每张表的填报人与审核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并设立一名填报总协调人,负责数据整理、数据上传和协调等工作。数据审核由各部门主要领导负责。请各相关单位填好附件3《填报人、审核人签名表》,加盖公章于2016年6月28日前报送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行政楼424室)。
三、填报方式
《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的牵头单位须登录学校主页专题网站中的教学质量监控系统完成填报工作,用户名和密码在系统正式开放时通过Q群提供给各部门。牵头单位须报送纸质版(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给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存档。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数据》填报负责单位须在9月5日前把纸质材料(加盖印章)报送到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行政楼424室,唐辉),并发电子版至邮箱:272618270@qq.com。
四、统计口径
《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参照《2016年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填报指南》。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数据》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教育部关于继续试点部分高等学校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高〔2012〕1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试行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12号)等文件和《2016年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数据项内涵说明》。
五、数据采集模板
见附件4《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表模板》、附件5《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数据采集表模板》。
六、统计时间
《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自然年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学年为2014-2015学年。时点为2016年6月30日(其中,表格 6-1-1至6-1-6,6-1-8,6-1-9涉及到2016级新生招生、录取、报到数及2016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时点改为:2016年9月14日)。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数据》表1至表38按学年填报,即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表39按自然年填报,即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七、日程安排
日期 |
工作安排 |
负责部门 |
6月28日 |
完成附件3签名表。 |
全部参与部门 |
7月6日 |
完成上报:表1-3、1-4,表3-1-1、3-1-2、3-1-3、3-3。 |
院办、人事处 |
7月7日 |
表4-2-1。 |
教务处 |
7月12日 |
完成上报:其它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表格。 |
院办、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教师教育学院、科技处/社科处、图书馆、团委、学生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9月5日 |
完成39张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数据表。 |
教务处、资产管理处、就业指导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人事处、图书馆、继续教育处、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处、党委宣传部、财务处 |
9月15日 |
完成上报:表6-1-1,6-1-2,6-1-3,6-1-4,6-1-5,6-1-6,6-1-8,6-1-9。 |
院办、就业指导处、教务处(招生办) |
9月30日前 |
数据更新。 |
全部参与部门 |
八、联系方式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联系人:2716630;2716687。
教学质量报告数据采集联系人:2716687;2716630。
请相关人员加入肇庆学院教学状态数据群,下载填报指南等相关文件,Q群号:98737126。
附件:1.《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分工一览表》
2.《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数据采集分工一览表》
3.《填报人、审核人签名表》
4.《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表模板》
5.《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数据采集表模板》
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2016年6月24日